周哈里窗 ﹝Johari window﹞

 

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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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團體與團體輔導

 何謂“團體”?廣義的解釋認為凡二人以上的集合,即謂之團體。然而,二人以上彼此完全沒有任何互動關係,自然也無法產生團體動力。許多學者從不同的層面去研究團體,其定義自有不同,勒溫(盧因,1948年)認為:“團體乃是一群人面對面的互動,且彼此互有印象及回饋”,貝斯(低音,1960)強調:“團體是對一群人具有報償價值的集合體“,柯瑞(1963,1987)則是團體為一群人所形成的集合體,此一集合體內需具有目標,內容,架構,過程及評估等要件。從團體動力學的觀點而言,團體乃是三人或三人以上成員組合而成,成員彼此之間產生的交互作用,且有共同一治的目標。由此觀之,團體構成的條件主要有四:(1 )成員三人以上(2)彼此互動影響(3)一致性共識(4)共同目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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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台北縣家庭教育中心

98學年(下)北縣林口麗園國小第三階

做個有效能的父母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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